美FCC提倡开放网络 通信商不得限制流量互联网

2009-09-25    来源:赛迪网    编辑:程武
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席Julius Genachowski近日指出,无线通信产业不应获得许可,在其网络中阻止某些形式的网络流量。 Julius Genachowski表示,无线运营商应遵守于相同的开放网络规范

  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席Julius Genachowski近日指出,无线通信产业不应获得许可,在其网络中阻止某些形式的网络流量。

  Julius Genachowski表示,无线运营商应遵守于相同的“开放网络”规范,与FCC应用于家庭宽带业者的网络规范相同。

  目前还不清楚此规定如何应用于无线数据。举例而言,通信商官方限制笔记本电脑所使用的网络卡,但其实很少彻底执行此项规定。政府目前也在调查苹果iPhone应用软件的核准管道,但Genachowski并无直接说明制造商是否有权利决定哪些软件可以用于其手机的权利。

  基本上来说,Genachowski欲使FCC已经应用于有线网络流量的规则,有系统地编列成一套规则,并广用于无线网络业者。

  去年,FCC制裁包括美国有线电视巨头Comcast(CMCSA-US),理由是Comcast私下阻挡其有线电视用户自行分享档案。

  FCC作出此裁决的依据是开放网络的“规定”,但此规定先前并未曾经过测试,Comcast公司提起上诉,认为FCC没有权力要求公司如何运作其网络。目前该案仍在联邦上诉法院中审理。

  FCC主席目前提议将此规定立为正式规定,要求网络业者不得藉由降低服务的方法,限制某些形式的网络流量。此规定将2005年政策声明书上载明的规定扩大限制范围,当年规定为网络业者不得“阻挡”网络流量。

  无论是有线网络业者或无线网络业者,如何分配网络流量给各用户,都是一个令业者头痛的问题。网络重度使用者轻易就超出了使用量与邻近网络的流量,减缓每个人的网络流量。无线业者也可能反对此一新规定,因为他们指称无线产业竞争相当强烈,此规定不利事业发展。

  但另一方面,声援此新规定的除了消费者以外,网络公司如Google亦大力赞成此规定,他们认为所有网络流量都该获得公平的对待,倘若业者降低服务程度或阻挡网络流量,那将会变成互联网的一大阻碍,严重阻止研发创新的发展。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