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七寸被抓住了,匆忙应对犯下三大逻辑错误互联网
这两天,乐视与小米接过了“口水仗”的接力棒,搅和的整个互联网行业都开始关注两家的这场“侵权”之争。起因是6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小米盒子侵犯乐视《金陵十三钗》、《我是特种兵》等7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乐视网赔偿15万元。乐视发了一个消息后,就惹来了小米的“围攻”和“造谣”,甚至还发动一大堆的同盟朝乐视“吐口水”,这就有点不像话了。
这几年,小米平步青云,靠的就是口碑效应,啥是口碑,圈里人都明白,就是能洗脑,能让人膜拜小米和雷军,尊为神。乐视这次把小米侵权的事抖落出来,让小米和雷军的形象大损,万一搞不好,粉丝们都对小米失望了,这以后就没法混了。而且小米模式现在已经开始式微,华为荣耀、酷派等大有盖过小米手机的风头,路由器、盒子和小米电视已经放慢脚步了,内容端又被乐视“揪”住了。
对小米来说,这是一个敏感窗口,所以乐视刚放出“判定小米侵权”的消息,小米就反弹激烈,以至于在公关套路上都玩得越来越“糙”了,先是挑唆,后是挑乐视身上的毛病,实际上已经严重跑题了。看了一眼小米公关使出来的一些招数,就能明显发现三个逻辑错误。
一、法律逻辑:瞒天过海
在中国互联网的圈子里谈法律,总觉的有点儿戏,抛开当下乐视与小米间视频侵权的诉讼,过去腾讯与360、360与百度、360与瑞星等一系列的重大口水战过程中,很多都会被推到法律的层面去解决纠纷,但往往是法律、官司等被当成了工具,成了被绑架的对象。所以这也带来了一个很不好的现象:互联网界打官司和判决都不拿当回事。在乐视与小米之争中,法律也被藐视了。这是小米逻辑上的第一个错误。
当乐视放出小米盒子侵权的消息后,这是海淀法院已经判决的结果,小米如果不服,完全可以去上诉,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但事实上小米又怎么做的呢?一面将责任推卸出去,称自家的盒子只是接入iCNTV未来电视的集成播控系统,对内容没有管理权,言外之意是小米侵权是“冤枉”的,是躺着也中枪了。这是在扮无辜弱者的作法,是是混淆视听。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来看,小米盒子上播放盗版,侵权了乐视的视频转播权,这是经过了法院的审理,在侵权与否上打太极,显然是搅浑水的玩法,试图让公众分不清是非,对小米侵权的事实模糊处理。
二、公关逻辑:转移视线
上面也说过了,小米在公关上那是实力相当雄厚的,从小米公关团队揽入了这么多的媒体界的大佬入赘就能看出来,颇有阿里、360、百度等大佬们的做派。但这次小米针对乐视的“发难”,做出的反应却有失水准,基本套路上没啥新颖的,手法就是转移视线,转移视线,还是转移视线,让公众的关注点远离小米侵权这个法院的判决。这个公关逻辑看似瞒天过海,实则是大错特错。
比如小米将自己的合作方iCNTV搬出来当挡箭牌,称自己是躺枪,iCNTV才是侵权的真正幕后黑手,近而联想到乐视与iCNTV的牌照和内容合作关系,给出了“乐视拿软柿子捏”的说辞。但人家乐视告谁,与谁打官司完全是自己的事,有自己的选择权,即使小米和iCNTV都侵权了,乐视就选择小米来讨得权益,放弃了对iCNTV的权利主张,这也是乐视的家里事,与小米有啥关系?
而更不应该的是,还放出乐视与iCNTV决裂的消息,分析乐视最近上市的电视采用的哪家的播控系统,推断出邪恶的定论。当然,如果说这样演绎还有一定的相关度,那么把乐视老板贾跃亭与山西商人、煤老板的“厚道与否”联系在一起,就有点人身攻击了。而联系到乐视A股的上市公司“圈钱”,资金压力等说法,就更渐行渐远了。一句话,这与乐视告小米侵权有毛关系?
三、生态逻辑:外强中干
我们都知道,小米最近一直在强调生态和铁三角,之前一直挂在嘴边的销量和产品,在这次与乐视的公关战中,却彻底失声了。不谈小米盒子销量多么好,也不谈小米电视多受年轻人的喜爱,反而腾挪转移,在侵权与否上大做文章,还拿广电总局最近整顿互联网电视盒子的政策说事。这是不是不正常?从这点也能看出,小米知道自家的“软肋”在哪,故意规避掉这点,否则就后院着火了。
其实乐视也很聪明,小米不断在iCNTV上炮制故事、引发想象,但乐视又抛出了大招,称已经取证了小米侵权500部影视剧的证据,会陆续告到法院去。这一点其实很关键,针对这个声明,小米没有给予针锋相对的回应,原因是什么?小米没有拿得出手的版权资源,甚至可以说手里就没有版权,因此才没有出现像国外的巨头间的诉讼一样,通过交叉诉讼去对冲。因为这是小米的“命门”,是绝对不能提的。
这是第三点逻辑上的错误,版权和生态是乐视的强项,小米一碰到这个“痛点”,就只能回避或打哈哈,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所以从以上三点来看,小米这次与乐视的对垒中,属于外强中干,表面气势汹汹,实则内心空虚得很,巴不得乐视赶紧鸣金收兵呢。这里给小米提个醒,还是赶紧去把内容和生态完善起来吧,否则后续在这里还会翻船,到时不仅仅是乐视,估计还会扑上来一票要钱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