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互联网地图服务器须设在境内互联网
2015-12-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4号国务院令,公布《地图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号起施行。《条例》明确,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4号国务院令,公布《地图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号起施行。《条例》明确,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我国境内。
近些年来随着科技发展,地图的形象早已不仅限于那折叠起来的一张张纸,手机地图、三维地图等不一而足。但现行的《地图管理条例》却还是20年前制定的,行业管理的空白亟需弥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副司长李维兵表示,《条例》的修订可以促进地理信息领域的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有序发展为整个社会的有序发展提供一个好的基础。加强对地图的管理有利于维护我们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打开手机查路况,打出租、定外卖,互联网地图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给用户带来方便的同时,却也给不少人带来担忧——我作为个人隐私的位置信息会不会被泄露了呢?对此,李维兵表示,这次《条例》的修订,一个很大的变化正是在于增加了对互联网地图的管理措施:一是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需要取得测绘资质,第二是进行互联网地图的服务会产生大量数据,这个数据库必须放在我们境内;第三互联网地图服务商手机使用用户信息必须经过同意,而且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向他人泄露。第四是在传输过程中如果发现不能传输的内容,必须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各级的测绘地理管理部门报告。第五是对于地图新增的内容应当加强审查,防止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在互联网地图上泄露出去。主要是通过这五方面对互联网地图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