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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网络实名制并非互联网管理捷径

2010-08-25 新华网 编辑:崔清新

  在中国法学会24日举行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之法律问题”座谈会上,多位专家表示,网络社会因其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特点,管理方式也应该有所创新,目前社会上关于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做法并不是管理互联网的最好办法。

  专家认为,网络实名制作为一种以用户实名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可以成为保护、引导互联网用户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并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因素影响,但是对于在网络空间里如何保证网民的监督权和言论空间方面也存在不少争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网络具有扁平化管理的特点,其信息传播速度快,控制难度大,不能简单地把管理现实社会的方法“生搬”到网络管理中去。

  他指出,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中就存在通过工作单位的手段确定具体人身份的方式进行管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方式的弊病开始显现,社会管理方式应该从管人的方式转变为管行为的方式,通过发现问题再实施监控,互联网的管理更应该采取这种手段。 另外,他认为网络实名制从技术手段和经济成本上难度都很大,同时还有泄漏个人信息的风险。

  北大法学院副教授杨明认为,在法律规范互联网的手段应该有别于传统社会。网络的特征是迅捷性和放大功能,如果通过实名制来管理可能能够解决一部分难题,但从可操作性、言论自由、隐私保护等方面来讲挑战也很大。

  但他指出,网络实名制在某些特定领域是必要的,例如在电子商务领域,需要通过实名制来规范商业行为。

  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相关部门正研究实行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是否推行网络实名制成为舆论焦点。 8月1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最大亮点是推行网游实名制,但现实问题是,由于网游公司无法确认注册人就是身份证持有者本人,很多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获得成年人的身份证信息注册成功,从而让网游实名制有名无实。

  此外,网上还“应运而生”了一种名叫“身份证号码生成器”的软件,可以通过选择出生地、出生日期和性别这些参数,自动生成一个身份证号码,让游戏玩家依然维权艰难。

  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达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2.33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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