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大数据成“大箩筐”行业资讯

2014-07-22    来源:中国电子报    编辑:徐恒
目前,大数据可谓ICT产业热门技术,其对经济社会的作用不用累述,但相较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大数据是更为泛化的概念,好似一个“大箩筐”,哪些技术、产品或服务模式属于大

  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在近日举办的“201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论坛”上表示,对于大数据等技术的标准化工作,要透过概念看清本质,摆脱概念束缚,从本意出发去寻找可用可靠的标准路径。目前,大数据可谓ICT产业热门技术,其对经济社会的作用不用累述,但相较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大数据是更为泛化的概念,好似一个“大箩筐”,哪些技术、产品或服务模式属于大数据可谓众说纷纭。以此看来,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作为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重要基础,目前显得更为迫切。

  标准研制受各方关注

  目前国际上有4大标准化组织针对大数据进行专门研究,我国持续开展数据标准化工作。

  “虽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大数据标准研制已成为各标准化组织关注的热点。”中科院院士梅宏告诉记者。据介绍,目前国际上有4大标准化组织针对大数据进行专门研究。

  ISO/IEC JTC1 SC32于2012年成立了下一代分析技术与大数据研究组,2014年6月启动了4项为大数据提供标准化支持的新工作项目。该组织重点研究对象包括元数据、大数据存储和检索、大数据所支持的复杂数据类型等。ISO/IEC JTC1 SC2正在进行大数据标准研究调研,其于2013年11月成立了大数据标准化研究组,2014年将提交大数据相关技术与标准调研报告以及JTC1在大数据标准研发中的需求。ITU-T则重点研究基于大数据的云计算相关技术,ITU于2013年11月发布了《大数据今天巨大,明天平常》的技术观察报告,分析了大数据面临的挑战和ITU-T开展的标准化工作,目前该组织已启动“基于大数据的云计算需求和能力”新工作项目。NIST 于2013年建立了大数据公共工作组(NBD-PWG),其重点研究对象包括术语和定义、用例和需求、安全和隐私、参考体系结构和技术路线等,目前已有这些方面的草案。

  对于大数据标准研制在中国的发展情况,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电标院)近日发布的《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持续开展数据标准化工作,在元数据、数据库、数据建模、数据交换与管理等领域推动相关标准的研制与应用,为提升跨行业领域数据管理能力提供标准化支持。具体而言,全国信标委于2012年成立了非结构化数据管理标准工作组,对口ISO/IEC JTC1 SC32 WG4。全国信标委云计算标准工作组目前正在开展大数据存储和分析应用的研究工作,旨在研究大数据存储和分析技术的应用分析、技术框架和标准研究等。全国信标委SOA分技术委员会负责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Web服务和中间件的专业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并协助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分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归口工作。

  另外,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委员会(TC260)是在信息安全技术专业领域内,从事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国内信息安全有关的标准化技术工作,技术委员会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安全技术、安全机制、安全服务、安全管理、安全评估等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工作。全国信安标委目前正开展大数据安全技术、产业和标准研究,为大数据的安全保障提供支撑。

  呼吁设立标准工作组

  现有标准适用于大数据,提供了一定基础,但缺乏整体规划,呼吁设立标准工作组。

  在研究提出大数据技术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数据全周期管理,数据自身标准化特点,当前各领域推动大数据应用的初步实践,以及未来大数据发展的趋势,白皮书提出了大数据标准体系框架,即大数据标准体系由六个类别的标准组成,分别为:基础标准,数据处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数据质量标准,产品和平台标准及应用和服务标准。

  通过对现有各类标准情况进行分析,白皮书认为,一方面,从技术标准上来看,大数据相关的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在数据整理方面,我国已经研制的一些相关标准,同样适用于大数据环境,目前急需加强这类标准的推广应用;数据分析是大数据的特点和难点,标准较为缺乏;在数据访问方面,目前在研多项数据库、云数据存储和管理类标准,适用于大数据底层数据接口,但是尚缺乏数据导入、导出类标准;数据安全方面,部分现有标准适用,但是尚缺乏针对大数据的安全框架、隐私、访问控制类标准;数据质量是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的基础,目前有多项在研标准,但是均尚未发布,较为缺乏。

  另一方面,针对大数据产品和平台,目前在研多项数据库、非结构化数据管理产品类标准,尚无针对大数据可视化工具、数据处理平台的标准;在大数据环境下,数据也已成为产品,而针对开放数据集、数据服务平台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形态,尚缺乏相应的标准。

  因此,针对大数据,我国在数据管理、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已经发布和在研一些标准,适用于大数据环境,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缺乏标准化整体规划;数据分析、数据安全、数据质量管理等技术标准,数据处理平台、开放数据集、数据服务平台类新型产品和服务形态的标准较为缺乏,急需研制。

  大数据标准化工作是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重要基础。目前国际、国内大数据标准化工作都刚刚起步,白皮书建议尽快成立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组,吸纳国内产学研用各方面的力量,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同步发展,梳理国内各方面成果,系统地研究国际先进成果,适时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建议加强大数据标准化顶层设计,从产品、技术、安全、管理、应用等多个角度梳理大数据标准需求,认真分析智慧城市、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相关领域与大数据的关系,建立健全大数据标准体系,重点突破一批涉及大数据发展的基础性、方法性、公共性标准的研制,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夯实标准化基础。梅宏也呼吁,有必要设立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标准工作组,整合各方力量从而形成合力,构建统一的大数据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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